电动车顾名思义是以电为驱动的车型,如今电动车拥有庞大的“家族”,大到可以和汽车匹敌的电动汽车、使用人数能和汽车相比较的两轮电动车、甚至还有不少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原则上都属于电动车,除了两轮和四轮电动车,中间还有一类三轮电动车也不容忽视。
河南电动三轮车它具有准确的人群,被认为电动车中的“面包车”,因为它具有既能拉货又能代步的双重功能,是否受农村的农民伯伯以及城市中的小生意经营者的青睐,所以电动三轮车的消费人群十分准确,而且由于具有多重功能,所以重要性也会更强。
那么,电动三轮车有什么重要性呢?举个例子,以前的农村都是靠手推车进行运输粮食、化肥等物品,这样的人工助力十分劳累而且效率低下,而如今农村家庭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用上电动三轮车,而买它除了可以代步,重要的就是在农忙的时候可以替代手推车进行运输物品,不仅如此,不少电动三轮车续航都能超过100公里,可以用它来把产出的物品运输到城市中售卖,增加农民的经济创收,所以实用性非常强。
不过,电动三轮车市场相对来说比较差,除了少数几家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电动三轮车厂家在从事生产电动三轮车以外,大多数电动三轮车都是小企业在生产,这就导致了品质上难以得到保障,尤其很多生产的电动三轮车都不在工信部的机动车公告内,这为电动三轮车上牌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为,在整个电动车版块实施规范化后,电动三轮车已经实施要求挂牌才能上路行驶,但是挂牌是有一定的要求,对于一些小品牌电动三轮车来说,大多数都不符合上牌要求,这就让电动三轮车没有合法的上路权益,很多电动三轮车都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上路。
但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交管部门对于这样的现状给予灵活政策,如今电动三轮车可以进行先检测后上牌,只要电动三轮车能够通过检测,证明质量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进行挂牌,如此规定,就更加具有灵活性。
这样就让很多虽然是小品牌的电动三轮车,但是只要质量没问题,上路不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同样就可以得到合法上路权益,不用提心吊胆的上路行驶,解决了老百姓的担忧,可以放心驾驶。
当然,这样的政策目前只是在部分地方试点,但是相信一旦效果不错,一定会得到全国范围推广,对于这样的管理,这是即在兼顾老百姓的利益,又能够监管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上路,比一纸规定全盘否认的做法更具有合理性,这才是真正的惠民、便民的好政策。